(一)分清责任沟通赔偿:若一方负全部责任,无责方主动联系全责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全责方积极沟通并履行赔偿义务。若双方都有责任,双方主动联系,按责任比例就赔偿范围、方式等协商。
(二)协商不成可起诉:若协商不成,无责方或受损较重一方收集事故认定书、医疗凭证、维修发票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三)请求交警协助调解: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双方都能请求交警部门协助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