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存在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情况,家属或律师可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书等,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说明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二)若出现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的情况,家属或律师可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以该理由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