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庭审有新重要证据影响定罪量刑的情况,控辩双方应及时向法院提出二次开庭的申请,同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配合法院审查。
(二)当部分事实未查清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可主动收集与存疑事实相关的证据,提供给法院,协助法院进一步调查核实。
(三)若发现第一次庭审程序存在严重瑕疵,可书面提出重新审理的请求,并详细说明瑕疵情况及对公正审判的影响。
(四)被告人、辩护人提出新的辩护意见或证据线索后,要做好在二次开庭时进行质证辩论的充分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