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避免给回扣:在经济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规定,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回扣手续费,不向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回扣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避免涉嫌行贿犯罪。
(二)若已涉及:若存在给回扣行为且有被追诉可能,在被追诉前应主动交待行贿行为,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如犯罪情节较轻且对侦破重大案件有作用或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许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