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立遗嘱时,子女不必签字确认。老人只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表达的是自己真实想法,遗嘱内容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形式符合法定要求,遗嘱就有效。
(二)自书遗嘱需老人自己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一人代书,老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并注明日期。
(三)子女在遗嘱上签字虽可能有见证作用,但可能影响遗嘱真实性和效力认定,比如存在胁迫情况。所以不建议子女随意在遗嘱上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