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结婚后想退还彩礼,若符合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可先和对方协商达成退还方案。
(二)协商不成时,给付方要准备好证明彩礼给付情况的证据,像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向法院提起诉讼,且在诉讼中证明存在法定退还情形。
(三)若双方结婚时间短且彩礼用于共同生活部分少,法院会综合考虑酌情判决返还部分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