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对肇事逃逸车辆,受害人应及时报警,便于交警依法扣留车辆用于检验和鉴定。
(二)关注检验、鉴定进展,在结论确定五日后可与交警联系确认能否领回车辆。
(三)若逃逸者构成交通肇事罪,可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四)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法院在执行时会对肇事车辆进行查封、拍卖等执行赔偿款。
(五)若逃逸者主动处理事故,待流程结束后车辆会返还车主,可保持与警方沟通了解进展。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