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合同义务是被告个人债务,不要随意追加被告配偶为被告,因为合同通常只约束合同当事人。
(二)若要追加被告配偶为被告,需判断合同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可考虑追加。
(三)决定追加时,要收集能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向法院申请追加,法院审核通过才会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