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时,按照合同明确的计算方式,如按日、月或固定金额来计算违约金,法院一般会认可当事人的约定。
(二)合同未约定时,根据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涵盖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但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或应该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财产保全不影响违约金计算,其作用是保障生效判决执行。
(四)若对违约金计算有异议,可在诉讼中向法院提出,由法院结合案情、依据法律和证据裁判确定合理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