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诉讼离婚可行。当女方有离婚想法而男方不回来时,可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
(二)准备诉讼材料。女方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
(三)确定管辖法院。通常向男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若男方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女方可在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
(四)等待法院程序。法院受理后会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通知男方应诉,若男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五)等待结果。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如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