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认定为销售假货45万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及时聘请专业律师,律师能根据具体案情提供精准法律帮助。
(二)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认定为自首情节,这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展现悔过态度,利于法院在量刑时从轻考量。
(四)若存在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应及时向司法机关反映。若是从犯,要向法院说明情况争取从宽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