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案件受理费计算方式:当诉讼请求金额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1.5%交纳等。先确定自己的诉讼请求金额,再按照此标准算出案件受理费。
(二)考虑实际产生的其他费用:像申请费、证人等出庭发生的交通费等。申请保全措施时,根据保全财产数额交纳,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30元。要留意自己在诉讼中是否存在这些情况,并估算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案件受理费。例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等。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