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争取抚养权时,男方要主动和女方就孩子抚养权事宜沟通交流,详细说明自己在经济收入稳定、居住环境良好、能给予孩子关怀陪伴等方面的优势,以此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二)协商不成诉讼时,男方要围绕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举证。准备好收入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证明自己抚养对孩子成长更有利。若孩子已满八周岁,可引导孩子表达真实意愿。另外,收集女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像女方有不良嗜好、经济状况差等情况,但证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