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有离婚意愿而男方拒绝,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材料。
(二)女方需收集男方出轨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利于法院认定感情是否破裂。
(三)若法院认定男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法定过错情形,判决离婚可能性大,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四)法院审理会先调解,调解无效且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五)若第一次未判离,女方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二次起诉判离概率较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