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50万全部归还的情况,若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等情形,50万属数额较大,虽全部归还可从轻处罚,但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若员工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涉嫌挪用资金罪。当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未超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进行非法活动,50万属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归还资金可作为量刑情节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