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不管新罪与前罪罪名是否相同,都会撤销缓刑。应对新犯的罪进行判决,把前罪和后罪的刑罚按数罪并罚规定来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数罪并罚时,若不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确定执行刑期。其中,管制最高不超三年,拘役最高不超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超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超二十五年。
(三)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同样的罪,不会撤销缓刑,但有可能构成累犯,会被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