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基本原则:正常来说,有抚养权的一方不用给没抚养权的一方抚养费,因为抚养孩子的日常花费由抚养权方承担。
(二)关注协商情况:如果双方能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也可以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三)留意情况变化:要是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等出现重大变化,可以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拥有抚养权一方可能需要支付一定抚养费,具体要依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