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离与否和哪方先起诉没有关联,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包括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时,法院应准予离婚。
若不存在法定情形,一方首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且法院认为有和好可能,通常不判离。不过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应当准予。
解决措施和建议:
1.起诉离婚前应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家暴等证据。
2.首次起诉不判离后,若想再次起诉,要注意分居时间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