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人没有前科且自首如实供述,在面临司法程序时,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主动提供与案件相关的准确信息,争取良好的处理结果。
(二)可以通过律师向法院阐述自身没有前科、自首如实供述等情节,强调这些情节对量刑的影响,为自己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