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同居期间所花生活费能否讨回要分情况,共同生活正常支出通常不能讨回,有借贷证据或支出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可主张返还。
法律解析:
在同居关系里,对于双方共同生活的正常开销,像日常餐饮、水电费用等,这是维持共同生活的必要支出,属于双方自愿的共同消费行为,所以一般不能要求对方返还。不过,如果一方是以借款名义支付生活费给另一方,并且有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就可以依据这些证据要求对方还款。此外,要是一方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支出了不合理的高额生活费,也能够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返还部分费用。如果大家在同居期间遇到生活费返还的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