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对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及时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样能更直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若错过撤销婚姻的时间,起诉离婚时,要积极收集证据证明对方的精神病符合以下条件:婚前隐瞒精神病且婚后经治不愈;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且久治不愈。以此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三)积极配合法院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能拿出符合上述条件的证据,增加法官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