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离婚后房贷承担分情况,共同财产房贷属共同债务,可协商或由法院根据房产归属判决;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先协议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可判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对应的房贷是共同债务。夫妻可自行协商房贷承担人,此协商结果在夫妻间有效,但不能约束债权人。若协商无果,法院会依据房产归属来判定房贷承担,一般取得房产的一方承担剩余房贷。若房产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共同还贷,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将不动产判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同时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就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若在离婚房贷承担问题上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