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给出去的钱能否要回需分情况,彩礼在特定情形下可要求返还,一般赠与交付后通常不能要回,附条件赠与未登记结婚可要求返还,恋爱日常消费性支出无法索回。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彩礼,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虽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又或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离婚时给付方请求返还,法院会支持。一般赠与在财物交付后,所有权转移,不能再要求返还。而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若最终未登记结婚,赠与人可基于不当得利要求对方返还。恋爱期间为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像送小额礼物、吃饭花费等,通常被认定为赠与,不能索回。如果在婚前金钱往来方面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