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诈骗金额达10万,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争取认定为坦白情节,这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二)有条件的话,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积极筹集资金,将诈骗所得赃款退还给被害人,并真诚道歉,争取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书,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酌情从宽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