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工作:仔细书写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积极收集各类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出轨相关材料等。
(二)起诉流程: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递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三)应对调解: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要积极参与。
(四)证明感情破裂:若调解无效进入审理阶段,尽量证明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