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婚姻无效。
(二)在婚姻被判定无效后,对于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双方先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等待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三)对于当事人所生子女,要按照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