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抚养费时,先明确子女实际需求,如教育、医疗等费用,再结合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按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适当提高但不超50%。
(二)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遇到子女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抚养费;一方经济困难,可协商降低。
(四)抚养费支付方式上,一般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五)双方先自行协商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协商不成再诉至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