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要承担刑事责任,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情况。
(二)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手段特别残忍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要担责,家属要做好引导,让其认识错误。
(三)因是不满十八周岁被追究刑事责任,会从轻或减轻处罚,可争取更好的处理结果,同时要加强教育,避免再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