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一方因判刑无法抚养孩子时,若另一方具备抚养能力,抚养权通常会归另一方,由其对孩子履行抚养义务,这是保障孩子权益的常规处理方式。
(2)若另一方同样无抚养能力,那么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责任;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也负有扶养义务,以此确保孩子能得到照顾。
(3)送养也是可行途径,但送养要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一般需生父母双方同意,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单方送养,且收养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时成立。
提醒:送养孩子务必严格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否则收养关系可能不被法律认可。不同家庭情况对应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