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申请主体,包括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能提出撤诉申请。
(二)掌握申请时间,需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前提出撤诉。
(三)选择申请方式,可书面申请,也可口头申请,若口头申请法院会记录在案。
(四)了解法院审查内容,法院会查看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规避法律等情况。
(五)知晓撤诉结果,符合条件法院准许撤诉,不符合则不准许,诉讼继续。
(六)清楚撤诉后权利,撤诉后诉讼程序终结,仍可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