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通过诉讼离婚,可先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赌博吸毒的相关处罚记录;因感情不和分居的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
(二)撰写离婚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并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
(三)若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继续分居,注意留存分居证据,满一年后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五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