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通过合法方式主张权利,比如书面催款、起诉等,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二)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虽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一旦债务人明确拒绝还款,要在三年诉讼时效内积极维权。
(三)债权人可利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内通过书面、短信等方式催款,或促使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让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