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面临抢劫35万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应积极悔悟,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如实供述罪行争取自首情节。
(二)有立功表现能为自己争取宽大处理,可向司法机关提供他人犯罪线索等。
(三)积极退赃退赔,将抢劫所得财物归还被害人,有可能获得被害人的谅解。
(四)被害人可在与犯罪嫌疑人接触时尽量收集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在犯罪嫌疑人主动赔偿求谅解时考虑自身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