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妻子向法院起诉离婚时,丈夫在庭审中要清晰表明不想离婚的立场,同时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比如共同生活里相互关心照顾的照片、聊天记录等,以此增加法院不判离的可能性。
(二)在妻子首次起诉后的六个月内,若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妻子不能再次起诉。丈夫可利用这段时间,主动和妻子沟通交流,积极修复夫妻关系,尝试挽回婚姻。
(三)若妻子提出协议离婚,丈夫可拒绝签署离婚协议书,因为协议离婚必须是双方自愿且达成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