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法定情形,男方可要求返还彩礼,无需考虑自身过错。
(二)若仅男方有过错,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通常不能要回彩礼。
(三)若男方过错行为影响结婚目的实现,如严重伤害女方感情致无法结婚或离婚,法院会综合过错程度、彩礼数额、共同生活时间等因素,酌情判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