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屋是一方婚前取得集体土地建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集体土地使用权益归建房方,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该房屋。
(二)若婚后双方在集体土地上共同建房,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遵循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原则。因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受限,一般由一方获得房屋并给予另一方补偿;若双方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协商分割房屋;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