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时给付的订金(实践中一般表述为“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多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具体分析
在你描述的情况中,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原则上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但考虑到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三个月,在确定返还数额时,法院通常会综合以下因素进行考量:
1. 共同生活时间 :虽然共同生活时间仅三个月,但这一事实会影响返还比例。一般来说,共同生活时间越长,返还的比例可能相对越低。
2. 彩礼的使用情况 :如果彩礼在共同生活中已经部分用于双方的共同开销,如购买生活用品、支付房租等,那么这部分已经使用的彩礼可能不再要求返还。
3. 双方的过错程度 :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存在出轨、暴力等行为,可能会对返还比例产生影响。
4. 当地的风俗习惯 :不同地区对于彩礼返还的习俗和观念可能有所不同,法院在判决时也会适当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
返还比例参考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情况,返还比例可能在50% - 80%左右,但这只是一个大致的参考范围,具体的返还数额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量。
如果双方能够就彩礼返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