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哺乳期离婚孩子一般判给女方,这是为保障婴儿健康成长,因为哺乳期母亲抚养对孩子更有利。
(二)特殊情形下孩子可判给男方,像女方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等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女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若男女双方能就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可签订抚养权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孩子可由男方抚养。
(四)若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