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效力:财产保全裁定作出即生效,直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法院实施保全后,除作出裁定的法院或其上级法院决定解除,其余情况不得解除,要严格遵循这一规定,确保财产保全的有效性。
(二)对财产支配权限制效力: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债务人不能处分。对于已登记财产,法院通知登记部门办理手续后,不经法院允许不得转移。若需保管保全财产,保管人不能使用。若债务人擅自处分,构成妨害民事诉讼,法院会责令其限期追回或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此外,财产保全的裁定在作出后生效并持续到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解除,以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