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审理程序时间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要知道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一般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第一次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则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二)关注特殊情况。涉及公告送达、管辖权异议等情况时,审理时间会延长,要有心理准备。
(三)知晓上诉审理时间。一审判决不服上诉,判决的上诉案件二审三个月内审结,裁定的上诉案件二审三十日内终审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