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金额达26万的情况,根据《刑法》规定,基本量刑区间是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会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二)若有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因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体现了一定的悔悟,法官量刑时会考虑。
(三)有立功表现的,也能从轻或减轻处罚。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立功行为,对司法机关有积极作用。
(四)积极退赃退赔、有悔罪态度,法官在量刑时也会酌情从轻处理。这表明其认识到错误,降低了社会危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