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方想获得离婚损害赔偿,需收集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证据,如照片、视频、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以证明自身无过错并向男方索赔,赔偿包含物质和精神两方面。
(二)对于家务劳动补偿,若夫妻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要留存自己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证据,如家政服务记录、子女学校活动参与证明等,在离婚时向男方请求补偿。
(三)当女方面临生活困难帮助问题时,应提供自己生活困难的证明,如收入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先与男方就帮助办法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