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配偶给小三转钱,先确认款项性质。若为夫妻共同财产,收集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若为付款方个人财产,则无法主张要回。
(二)若赠与行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在财产权利转移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尝试要回财产。
(三)付款方配偶一旦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应在三年内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院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