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确保法院已经发出执行通知,若欠款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比如存在隐藏、转移或故意毁损财产,以及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可收集相关证据,为拘留提供依据。
(二)向法院提出拘留申请,由法院院长批准,作出拘留决定书。
(三)执行人员持拘留决定书等手续对欠款人实施拘留。
(四)若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承认并改正错误,可向法院申请提前解除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