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形之一,可向法院请求返还彩礼。
(二)判断“生活困难”要看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能否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三)若想提高返还彩礼的成功率,要留意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数额、彩礼用途、过错程度等因素,这些会影响法院的判决。
(四)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且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可能面临不予返还或仅部分返还的结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