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时,可先与对方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若达不成协议,就向法院起诉,等待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若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可索要包括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损害赔偿。
(三)承担较多家务劳动(如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的一方,可在离婚时向对方请求补偿。
(四)若自己生活困难,可要求有负担能力的对方给予适当帮助,先与对方协议帮助方式和数额,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