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当事人想避免因重复起诉不被法院立案,应仔细审查本次起诉与之前诉讼的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是否相同,若相同则需谨慎考虑起诉必要性。
(二)若已提起重复起诉且案件已受理,要及时了解法律、司法解释中是否有特殊规定可继续审理。
(三)若认为原裁判有误,不要选择重复起诉,而是通过申请再审等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