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法院处理被告开庭不来的情况时,民事诉讼中可缺席判决或拘传,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可按撤诉处理,公诉案件可中止审理,以保障诉讼顺利和司法权威。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民事诉讼里,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法院可做缺席判决;而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仍不到庭,法院能采取拘传措施。对于刑事诉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自诉案件被告人经两次依法传唤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法院按撤诉处理;公诉案件被告人在审判中逃跑,法院则可以中止审理。这些法律规定为法院在被告开庭不来时提供了处理依据,确保诉讼能有序进行。如果在实际诉讼中遇到被告开庭不来这类情况,不知该如何应对,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