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财产建公司的分配分情况处理,全用婚前财产且婚后无共同财产经营,公司及收益一般归所有者,但婚后经营收益属共同财产可分割;掺入共同财产的,婚前投入对应股权是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增值及收益按共同财产分割,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当整个公司投资都源于婚前财产且婚后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经营时,公司本身作为婚前财产的转化形式仍归婚前财产所有者。不过,婚后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因包含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劳动或其他因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参与分割。若公司运营掺入了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投入对应的股权仍为个人财产,而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增值及收益部分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可先就公司归属及补偿方式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考虑具体出资、贡献等情况进行公平分割。若在这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