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诉讼时效一般规定,普通民事权利保护诉讼时效是三年,遇到纠纷要在这个时间内主张权利。
(二)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要知道其诉讼或仲裁时效是四年,避免错过维权时间。
(三)清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如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可随时主张。
(四)明确诉讼时效起算点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同时注意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保护,但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